首页» 通知公告

网络信息中心(网信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3-24

根据《北京印刷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印院党发〔2020〕35号)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落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网络信息中心(网信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有关决定有关规定的执行落实。

(2)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算。

(3)拟出台的改革措施,各项规定、制度的制定。

(4)机构、岗位职责设置。

(5)人事变动、教职工聘任考核、调级晋职、职称评聘、校级先进、骨干岗人员确定、福利津贴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突发性事件处理。

(7)创收问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8)科研、技术改造及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问题。

(9)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10)按规定应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11)其他需要决定的重大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

各分中心干部的确定、调整,重要人事安排和调整。

3、重要项目安排

专项建设项目,大宗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单项支出在2万元(含)以上资金的使用;

(2)预算追加:5万元以下,由核心组会议讨论决定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万元-20万元(含5万元,不含20万元)的由核心组会议研究后报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审批。追加20万元(含)至100万元,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100万元(含)以上由党委常委会审批。

(3)预算调整: 1万元以下的(不含1万元) ,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调整; 1万元-5万元的(含1万元,不含5万元) ,由核心组会议讨论决定后与计财处实施; 5万元-20万元(含5万元,不含20万元)的由核心组会议研究后报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审批。

(4)超过30万元(含)的对外合同的审批、签订事宜。

二、参与集体决策人员的范围

根据所决策的事项,分别由核心组、支委会、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集体决策的形式

1、决策前对所要决策的问题做好充分的调研论证及相关咨询。

2、集体讨论,参与决策的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做到各抒己见,集思广益,遵从民主集中制原则。

3、决策后督办、检查、落实。

四、决策程序

1、对需要中心集体决策的事项,由事项负责人提交申请,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核相关议题。

2、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的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

4、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参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每位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态度,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5、要将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形成会议纪要。对必须公开的事项要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属于保密的事项,与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关材料要全部收回。

五、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由内控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内控监督检查小组由党支部纪检委员、非党员代表、工会小组代表组成。

2、每年领导班子要在全体教工大会上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3、内控监督检查小组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每学期至少定期督查一次,学期结束前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因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可建议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网信办)

  2022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