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章制度» 网络管理

北京印刷学院学生宿舍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9-12-22
北京印刷学院学生宿舍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的统一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网络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校园网的运行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管理职责:

  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共同维护校园网,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行。如发现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问题,都应及时主动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因失职造成事故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1. 网络安全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配合。

   2. 信息安全工作:由党办负责,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网络中心配合。

   3. 学生宿舍内网络设施及线路的保卫:由后勤及各学生宿舍管理值班人员负责。

一. 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内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按学校规定开户的用户使用,没有办理开户上网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如各宿舍超过二个用户所需集线器由学生自行购买、保管维护,但每个用户均要入户。

   2、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科研、教学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它商业用户提供商务服务,否则予以断网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处分。

   3、每个用户只限使用一个静态IP(由网络中心分配),不得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静态IP。对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将予以断网并处以10~50元的罚款处分。

   4、不得发送邮件炸弹,不得扫描网络端口,不得盗用他人帐号,不得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不允许采用黑客技术非法进入任何计算机网络系统。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处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方面严肃处理。

   5、所有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包括光纤、交换机、设备箱、网络插口等)均属学校所有,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和学生区网络维护小组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打开,不准擅自拆卸或增加修改。如出现网络故障,由宿舍长用书面报告本楼网络管理员,请求修理,不得自行处理,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将处以10~50元的罚款处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加倍赔偿,并报学校按学生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6、所有网络用户均应按照收费标准的规定,及时交纳费用,否则,因欠费造成无法上网,后果自负。

7、校内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国家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违反BBS等网上信息安全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交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教学技术与网络中心

20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