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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术与网络中心党支部党员民主参与和权利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0-06-10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建设政治文明是党的事业发达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和保障条例》,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员正常行使权力,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特制订教学技术与网络中心党支部党员民主参与和权利保障制度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和保障条例》,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党员学习有关精神,增强党员的民主参与和民主权利意识,并切实保证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党员更好的了解参与党内事务,成为党的事业的主体。
二、严格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凡属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均须组织支部党员认真讨论,充分听取和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除保密事项外,凡属与党员利益有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均须公开。公开要及时,公开方式可以采取公开栏或会议通报的形式。
三、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要保证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及时的反映,认真落实,防止信息梗阻。对部门的党政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向支部书记反映,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支部书记向学校反映,支部书记须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组织委员负责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有关材料的存档。
四、严格推行党内情况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有关的党务工作、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根据不同的内容,定期、及时的向支部党员通报。凡属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都要组织全体党员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切实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严肃党纪党规,防止随意侵犯、压制、剥夺党员权利现象的发生,保护好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六、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定必须经过党内的充分讨论,必要时实行票决制。
七、保障党员的申辩权、请求权和申诉权。党支部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所有依据、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认真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教学技术与网络中心党支部
2007年4月